通过发放大学生求职、公益岗位、灵活社保等补贴,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是今年55件惠民事项之一。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我市实施了多项补贴政策,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了解,在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服务方面,目前保定市实施了公益岗位补贴、公益岗位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针对就业困难大学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针对就业困难大学生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按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为3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针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其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系残疾或烈士子女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每人2000元的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针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方面,我市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3年的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此外,还针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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